映象网新乡讯(记者 崔学庆)元宵佳节,是阖家团圆的日子,也是“禁燃禁放”工作的关键时期。为了巩固春节期间“禁燃”工作成果,确保元宵节“零燃放、零响声”。近日,新乡市进一步加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力度,倡导市民遵守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相关规定,过一个低碳、环保、文明、喜乐的元宵节。
2月13日下午,映象网记者记者跟随新乡市环保督查组在辉县市督查禁燃禁放烟花爆竹整体情况时看到,辉县市区的共城大道、文昌大道等路边随处可见“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的相关宣传条幅,宣传车也在路上巡逻宣传,提醒当地群众不违规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
“知道不让放炮的规定,小区里天天有人宣传。不放炮安全、环保,还省钱呢!”辉县市华艺郡府小区7旬老人石万林说,今年春节期间他所居住的小区没有一家一户放鞭炮。在华艺郡府小区中,显示屏一遍遍滚动播放着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提示,小区内禁燃禁放的标语随处可见。
记者了解到,在做好禁燃禁放宣传工作的同时,新乡市又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强化巡查检查,及时发现燃放烟花爆竹现象并果断处置。对当前严峻形势下仍禁而不绝的,各地要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确保禁放工作取得实效。
“施行烟花爆竹禁燃令后,少数人不理解不重视,仍然违法燃放的,受到了相应惩罚”。辉县市拘留所所长赵磨栓介绍,春节期间,有12人因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被拘留。被拘留的王某某后悔地说:“都怪自己有令不止,心怀侥幸。一挂火鞭,把自己‘放’到了拘留所里”。王某某说,出去后一定遵守规定,同时也要用自己的经历告诫身边亲朋。
统计数据显示,从2月4日(农历大年除夕)到2月12日,新乡市共办理烟花爆竹行政案件93起。其中,违规销售燃放烟花爆竹案件79起,行政拘留17人,行政处罚63人;违反许可事项经由道路运输烟花爆竹案件14起。
(新乡新闻热线15903739797 13937155963 邮箱:hnrcnxx@163.com)
6月3日,周口市淮阳区委常委、宣传部长谢留定深入刘振屯乡夏楼、刘楼及耿楼等片区秸秆禁烧指挥部,检查指导夏季秸秆禁烧及三夏生产等工作。
春节将至,为规范烟花爆竹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预防减少环境污染和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引导居民自觉树立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12月25日,太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人民广场举行“三散”治理深入推进暨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启动仪式。该局党组书记王桂荣、副局长皮刚、王志坚等和60多名执法人员及配载有宣传器材的25辆执法宣传车参加活动。
“王建同志,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你主动请战,已连续在防疫一线坚守25天,导致旧病复发。身体是革命的本钱,鉴于你的身体情况,现命令你立即停止工作,遵从医嘱,直至康复。”2月20日,鹿邑县公安局宋河派出所辅警王建收到所长杨光锋为他发出的“强制休息令”。
又到了夏季农忙时节,鹿邑县田间地头上到处都是忙碌的身影,农民脸上洋溢着丰收的喜悦,但农忙时节安全问题也不容忽视,焚烧麦茬必须严防严控。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由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空气环境污染和引发的安全事故,鹿邑县环境攻坚办提前谋划,周密部署,牵头“禁燃禁售”区的7个乡镇(办事处、产业集聚区)和县应急管理局、城管局、公安局等单位,细化职责,责任到人,扎实开展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
6月5日上午,鹿邑县妇联主席郭艳芳带领班子成员先后到赵村乡小赵行政村、前刘寨行政村秸秆禁烧指挥部,看望慰问坚守在秸秆禁烧一线的驻村队员和应急工作人员,为他们分别送去了矿泉水、方便面、米、油等慰问品,并为每村送去1000元帮扶资金。
12月26日下午,鹿邑县辛集镇中心校召开烟花爆竹禁燃暨非法办学治理工作会议,中心校全体成员、全镇公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负责人参加会议。
《鹿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于2019年12月10日发布以后,鹿邑县辛集镇及时响应,及早做好禁燃禁放工作。
为切实做好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由烟花爆竹燃放带来的空气环境污染和引发的安全事故,鹿邑县早宣传、早组织、早发动,扎实开展禁燃禁售烟花爆竹工作。
在城区内主、次干道悬挂宣传条幅100幅,与城区内企业、临街商户、宾馆、酒店、餐饮饭店、社区物业单位签订责任书6000余份,制作发放宣传单6000余份,每天10辆执法车不间断沿街巡查和宣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