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新乡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张振)头一天喝酒,第二天驾车,算不算酒驾?不少人会认为这不是酒后驾驶,但如果因为个人体质原因或者饮酒过量,第二天血液酒精含量为每一百毫升达到20毫克以上的话,依然会被认定为酒后驾驶,将依法受到处罚。4月23日,家住辉县市的郭某军就因为前一天晚上喝了4两多白酒,第二天上午驾车准备上高速时,被正在执勤的民警当场查获。
4月23日上午9时许,长济高速大队大队长李文山带领民警贺海斌正在长济高速新乡西上站口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发现一辆江淮面包车在距离民警20多米的地方突然停下,驾驶员和副驾驶乘车人在车内快速交换了位置,举动十分可疑。李文山见状立即走上前去,并对驾驶员进行询问。面对民警的询问,此刻坐在驾驶位上的男子,一口咬定他就是司机。在对真正的驾驶员郭某军进行询问时,郭某军故意远离民警,且车内可以闻到明显的酒味,民警立即意识其可能涉嫌酒驾,因此才调换驾驶员。民警遂立即将郭某军带下车,并用酒精测试仪进行呼气测试,结果显示郭某军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1.4mg。
随后,李文山又耐心向其讲解法律法规常识,告知其酒后驾驶的危害,并明确告诉郭某军,即使其不承认酒驾,警方通过路面卡口摄像头也可以拍到其驾驶车辆的照片和视频,依据这些信息,警方同样可以对其进行处罚。郭某军发现其调换驾驶员的举动被民警识破,于是主动承认是自己驾驶的车辆。随后,民警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驾驶员处以1000元罚款、记12分的处罚,并给予严厉的批评教育。据郭某军讲,其前一天晚上与几个朋友聚会喝了4两多白酒,第二天由于要带其母亲去医院检查身体,本想着前一天喝酒,今天没事的,没曾想走到高速口正好遇到高速交警查酒驾,心虚的郭某军就和副驾驶的妹夫换了座位,但最终还是被交警发现。面对交警的处罚,郭某军万分后悔。
民警温馨提示,广大司机朋友一定要谨记“隔夜酒”的危害,因每人体质不同,酒精完全分解需要时间长短不同,请大家不要抱有“睡一夜了,早没事了”、“酒后多喝水或者喝点酸奶”之类的侥幸心理,一定要牢记“ 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哪怕是“隔夜酒”,也一定谨慎对待!万不可等到被处罚时再追悔莫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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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动识别假牌套牌车辆信息;违停直接上传违章信息,不再手工录入;对现场行人、非机动车、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现场录入上传;对所有违法车辆提示预警……3月19日,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最新配发的移动警务终端正式投入使用,该设备的应用将大大提高交警执法的效率,标志着鹿邑交警开始迈向移动信息化的高效执法之路。
母女俩吃过早餐后不久均出现腹痛呕吐,到医院双双被诊断为食物中毒,泡了两天两夜的黑木耳正是致毒祸首。“幸亏吃得不多。”28日下午,经过催吐洗胃补液治疗症状缓解的刘女士说起此事后怕不已(如图)。
“虽然现在疫情已经基本得到控制,但是我们仍然不能掉以轻心,要继续做好各项防护工作,还没有到摘口罩的时候……”3月23日,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逐台登车检查城际班车灭火器等安全设施,并向司乘人员进行疫情防护宣传。
为进一步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预防冬季重大交通事故发生,12月10日,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巡逻中队民警走进村庄,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活动。
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深化道路隐患“大排查”工作,打好“百日安全行动”攻坚战,鹿邑县公安交警大队现将辖区隐患突出的路段向社会予以公布:
为贯彻“安全教育天天讲,安全警钟天天敲”的精神,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严防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增强校园周边区域的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与自我保护能力,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10月10日上午,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来到辖区学校,为学生们上了一堂交通安全知识法律法规课。
4月3日上午,鹿邑县妇联携手萃青集团,来到鹿邑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专程慰问了坚守在岗位的一线执勤交警。
映象网鹿邑讯(记者 黄向阳 实习生 凌辉 通讯员 胡洪涛 符志勇)6月8日下午17点25分左右,一辆停靠在永登高速鹿邑服务区北区距加
“金辉云酒货仓公司董事长池金清是咱太清宫镇走出去的优秀企业家,在这次全民抗疫中援助价值十万元的消毒剂、方便面、火腿肠、牛奶等物资回报家乡,为在抗疫前线的干群提供了有力的物资保障。”太清宫镇“抗疫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薛庆伟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