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新乡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陈培雷)在明知生产中产生的废水对环境有害,且在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的情况下,仍然将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不做任何处理直接通过暗管排放至附近的水沟中。近日,封丘县人民法院以污染环境罪判处贾某某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0元。
1979年出生的贾某某于2018年3月份起,在某村无证经营一个电镀点,从事电镀钢卷尺。该电镀点于2018年4月17日被环保部门查获。经新乡市环境监测站监测,贾某某某电镀点通过暗管排放的含重金属(铬)废水已超过国家或者地方污染排放物排放标准十倍以上,并已对周边水体和土壤造成严重污染。
2018年6月22日,贾某某主动到封丘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投案。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贾某某违反国家规定,排放含重金属(铬)废水,严重污染环境,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构成污染环境罪。案发后,被告人贾某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其污染环境的犯罪事实,符合自首的法律构成要件,系自首,依法从轻处罚。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情节、认罪悔罪表现,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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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6日23时许,鹿邑县公安局鸣鹿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辖区黄盆行政村有人持菜刀把人砍伤。接到报警后,值班民警周兵团、侯程涛迅速赶到现场,看到一名浑身是血的男子躺在地上,身体多处被砍伤。民警一边将嫌疑人控制,一边拨打120急救电话。
这两天,河南省鹿邑县公安局涡北派出所民警勇救落水群众的事迹在当地被广泛传播,群众纷纷称赞:危难时刻看公安,人民公安为人民。
近日,鹿邑县公安局刑警大队经过缜密侦查,成功在北京将潜逃9年的持刀抢劫逃犯付某贺抓获。
12月10日,鹿邑县公安局试量派出所接到辖区一超市老板报警,称有人在其经营的超市中偷东西时被抓现行。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将涉嫌实施盗窃的违法行为人刘某河控制。
为进一步做好银行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升社会公众金融素养和风险防范意识,履行邮储银行社会责任,增强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了解,
为进一步培养社会公众的金融素养和安全意识,着力提升消费者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坚定维护金融市场和谐稳定,邮储银行洛阳市分行严格按照监管机构关于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的意见》,切实做好银行业保险业防范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
3月1日,在鹿邑县鸣鹿派出所发生一起性质恶劣的暴力妨害公务案件,现犯罪嫌疑人刘某华已被鹿邑县公安局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当前,抗击疫情的战斗已进入到关键时期,政府三令五申,在非常时期一定要服从疫情防控工作大局,少出门、不串门,防止病毒传播扩散,但仍有人为图一时的痛快,酒驾闯卡,不戴口罩,严重妨碍了疫情防控工作的开展。近日,鹿邑县贾滩派出所就严肃查处了一起酒后闯卡的案件。
4月2日,鹿邑公安发布警情通报,2020年3月31日20时许,在鹿邑县太清宫镇薛楼村南地发生一起命案,犯罪嫌疑人吴超(男,现年28岁)因夫妻感情纠纷,开车将其妻女撞倒后,又持刀将其妻子崔某砍伤致死,将其女儿砍伤,作案后潜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