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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力搭平台 “慢”推进促案件快执结

2019-12-06 15:34:2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新乡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齐慧)“我就是故意要搞出这么大的动静,我要让大家都看看,咱法院干警为了执行付出了多大的努力!”近日一大早,新乡县人民法院来了20多人的秧歌队,在热闹的锣鼓声中,申请人张某将一面印有“伸张正义 秉公执法”字样的锦旗和感谢信送到执行局副局长马祥峰手中。“马法官,真是感激不尽呀!真是我误会你们了,我要好好谢谢你们!”

秧歌、锣鼓、锦旗……曾多次反映执行不力,认为执行法官“不办事”的申请人张某亲自登门送赞扬!

期间发生了什么?又是什么让他改变了对法官的看法呢?

王某、刘某系夫妻,王某以做生意为由向朋友张某陆续借款71万元,因到期未能如期还款,2015年5月张某向新乡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王某、刘某偿还借款。2015年7月底,新乡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王某、刘某偿还张某借款71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王某、刘某未按判决履行,张某于2015年11月向法院申请执行。

履行受阻,被执行人三次失约

在执行局干警的主持下,2015年12月,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王某、刘某在一年的时间内分期履行还款。到期后王某、刘某未如约履行。2017年1月双方再次达成协议,王某、刘某再次失约。2017年4月底双方第三次协商,双方商定先用王某、刘某位于某小区的房产抵偿部分欠款,剩余欠款等王某、刘某资金回笼后再予以偿还。协议达成后,王某、刘某将法院禁止其过户的房屋转移至其子名下,致使协议无法履行,至此,王某、刘某第三次违约。

重拳出击,强制腾房护权益

经查:王某、刘某还拥有一座农村房屋,于是张某申请拍卖归属于王某、刘某使用权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法院依法于2017年12月通过淘宝网拍卖该房屋,流拍后,张某以评估价接收该房屋。

2018年8月,新乡县法院在责令限期搬离无效的情况下,邀请新乡县检察院参与监督,在法院常务副院长孟令启、执行局长许斌的带领下,出动执行警力15人进行强制腾房。在房屋交付过程中,被执行人刘某突然情绪激动,试图阻扰执行,甚至扬言要“以死抗争”。综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及刘某身体状况,执行团队决定采取较为柔性的执法方式,一组执行干警对刘某进行释法,让刘某认识到法院判决具有强制性,另一组干警继续执行,一点点腾空房屋物品。软磨硬泡近十个小时毫无效果的刘某最终同意将最后的物品搬离并交付房屋。

资不抵债,执行一度停滞

虽然属于王某、刘某使用权的农村宅基地上的房屋已经交付,但不足以抵付所欠欠款。于是张某要求法院继续对归属于刘某儿子名下的房屋进行强制执行。由于户主并非两被执行人,且目前一家七口居住在该套100平方米左右的单元房内,人均居住面积狭小,不符合拍卖评估要求。执行干警没有采用张某的意见,“我们会采取其他方式推进案件!”执行法官马祥峰答复。但这引起了张某的强烈不满与误会,认为法院是在“袒护”被执行人,于是多次向有关部门反映。

案款到手,申请人误解全消

“很多执行不能案件往往是赢了官司,输了结果,70多万元不是小数目,目前的现实情况很不利于案件的执行,为了避免张某权益受损,我们决定换一种思路和方式对案件进行‘慢’推进。”马祥峰道出了原由。原来执行干警在两被执行人的农村宅基地拍卖后,便开始着手执行的后续工作,搭建调解平台。一开始王某、刘某相当排斥调解,干警多次对两人做工作都没有取得进展。于是干警调取了两被执行人近两年来的资金往来记录,发现两人名下陆续有大量资金流动。执行干警以此为突破口,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并对王某、刘某展开“心理攻势”:拒执罪可不是嘴上说说就完事的,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同时邀请两被执行人的儿子参与到调解中,从情理、法理的角度对被执行人释法明理。经过近三个月的调解,最终在其子的协助下,双方当事人在法院的指导下达成和解协议。

近日,该案案款全部执行完毕,拿到执行款的张某这才明白:不是法官不执行,法官是在想尽办法促进执行!

申请人心头的误解全部消散,于是出现了文章开头一幕。

(映象网新乡新闻热线:15903739797,投稿邮箱:hnrcnxx@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平台,,案件 责编:李高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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