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新乡讯(记者 崔学庆)为认真贯彻落实新乡平原示范区全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工作要求,确保辖区群众平安欢度佳节,连日来,新乡平原公安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堵源头、强管控、严查处、广宣传,铁腕治理私售私燃烟花爆竹行为。截止目前,平原公安分局已查处非法储存、买卖、运输烟花爆竹案件4起,拘留4人,收缴鞭炮近70挂、大件烟花30余箱、其他各类零散烟花爆竹70余个/盒。
按照全省统一部署,2019年12月份平原示范区发布全域禁售禁燃烟花爆竹通告,为打好先导战,夯实下步禁燃禁放工作基础,平原公安分局制定了《平原分局禁售禁燃烟花爆竹专项整治工作方案》,成立由分管副局长牵头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联合示范区相关职能部门和企业召开专题会议,动员部署烟花爆竹禁售禁燃工作。公安民警兵分多路对辖区超市、门店、集市等烟花爆竹违规买卖、燃放高发地点进行重点检查和管理,督促从业人员自觉抵制烟花爆竹违规买卖和燃放,凡发现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处罚。
为营造浓厚的禁售禁燃态势,平原公安分局同示范区综治办、行政综合执法局、社会事务局、安监局等职能部门积极配合,通过微信公众号、群发短信、悬挂条幅、发放宣传页、农村广播等方式,进一步加强禁售禁燃宣传力度;同时充分利用“一村一警”工作优势,加强警民恳谈、群众走访,向辖区广大群众宣传烟花爆竹禁放的法律法规,增强环保意识和法律意识,并号召群众积极提供违规售卖燃放烟花爆竹线索。
针对群众提供的线索,平原公安分局逐一研判,顺藤摸瓜,对违反禁售禁燃规定的行为依法严厉打击。2019年12月份以来,平原公安分局在日常监督检查中,连续查处四起非法储存、买卖、运输烟花爆竹案件,行政拘留4人,收缴鞭炮近70挂、大件烟花30余箱、其他各类零散烟花爆竹70余个/盒,有效遏制了私售私燃烟花爆竹行为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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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各项决策部署,建立环评审批正面清单,采用“三个一”策略,从豁免、告知承诺、优化三个方面助力企业复工复产。
2020年3月31日下午,鹿邑生态环境分局在局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传达学习全市创建国家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月联席会议精神,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班子成员、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及书记参加会议。
3月16日下午,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召开专题会议,传达贯彻市、县创建空气质量二级标准城市暨污染防治攻坚誓师大会精神,安排部署2020年各项工作任务,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从彬,局领导班子成员,各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2020年4月12日下午,鹿邑生态环境分局在局会议室召开会议,传达学习全市大宗物料用车大户管控门禁系统安装推进会和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第十次周例会会议精神,对下一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班子成员、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及书记参加会议。
2月24日上午,恢复正式上班第一天,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召开局长办公扩大会议,回顾总结2019年工作,对下一步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局领导班子成员、各股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佩戴口罩参加会议。
疫情防控期间,为帮扶督导复工复产企业做好污染防治工作,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统筹抓疫情防控和污染防治工作的各项要求,秉承服务意识,创新工作思路,协助企业解决复工复产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企业环保、稳定、有序恢复生产。
为全力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2月28日,周口市生态环境局鹿邑分局组织开展“众志成城、抗击疫情”爱心捐款活动,分局党组向全局党员发出爱心募捐倡议,号召大家团结一心、众志成城、共克时艰。
3月29日下午,鹿邑生态环境分局在局会议室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局班子成员、各股室、二级机构负责人及书记参加了此次会议。
近日,针对群众反映的某企业热力噪音问题,该局应急办公室工作人员接到举报后立即前往现场向周边群众了解情况,并走访该企业和附近村庄,协调解决群众反映的生态环境问题,经调查核实后转入了综合执法大队进行处理,举报人表示对处置结果非常满意。
5月25日,鹿邑生态环境分局党组书记、局长王从彬主持召开了全局干部职工大会,传达了学习全县迎接国家污染防治成效考核及环境突出问题交办会议精神,并对迎检和问题整改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