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新乡讯(记者 崔学庆)一起房屋买卖合同让昔日的好朋友反目,疫情隔离更是让双方关系紧张。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抓住矛盾关键多次做双方的思想工作,不仅使案件顺利执结,也让横在两姐妹心中的隔阂得以化解。
原告李某、被告范某某双方在村干部撮合下预先达成口头合同,约定被告将位于新乡县某社区别墅一套以50万元的价格卖给原告。达成口头合同后,被告将钥匙交付原告,双方于2018年10月补签了《住宅房屋出售协议》,协议规定被告保证所售房屋无任何纠纷,因履行本协议产生纠纷管辖法院是不动产所在地法院。后因被告家庭内部矛盾,被告丈夫在原、被告双方达成出售房屋协议前已将涉案房屋先行卖给他人,该第三人与原告争夺房屋发生争吵并报案,原告无法入住涉案房屋。原告为维护合法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在新乡县人民法院主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调解协议:解除李某与范某某签订于2018年10月签订的《住宅房屋出售协议书》;范某某分期返还李某购房款500000元,第一期于2019年10月15日返还50000,第二期于2019年11月15日前返还50000,第三期于2019年12月15日前返还400000元。因范某某在履行了第一、二期还款后迟迟未履行第三期还款义务,2020年元月李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受理案件后,执行干警根据被执行人范某某房产被财产保全的情况依法对房屋进行查封,并通过电话联系到了范某某。范某某反映,其和李某是好朋友,感情很好,犹如姐妹,但因购房事件双方闹得很不愉快。前两期的还款其都按时履行,近期由于经济实在困难,无法一次性拿出40余万元,其愿意和李某协商还款事宜,但自从有了纠纷,李某连电话都不接了,再加上疫情影响不能出门,双方间的关系更是雪上加霜。了解症结所在后执行干警将双方约至法院,李某直言整个事件中其是受害者,坚决要求范某某尽快还款。执行干警首先安抚李某情绪,同时邀请两人坐下来仔细为双方揭开误会,同时把范某某的生活近况说与李某。在执行干警的引导下,范某某把提前准备好的部分欠款交于李某。看到范某某的诚意,李某怒意渐消,在两人推心置腹的交谈后双方打开心结。范某某向李某表示歉意,李某也同意范某某分期履行欠款。
近日,范某某将筹集好的足额执行款交至法院,昔日好友再次握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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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北京教育考试院发布《北京市招生考试委员会关于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据悉,2020年北京研招复试杜绝在京现场复试。
“孩子们需要的不单单是我们的资助,更需要良好的学习环境”。日前,在鹿邑县人武部的帮扶下,鹿邑县张店镇白杨小学校园内年久失修、凹凸不平、影响师生正常出行的路面终于变成了平整的水泥路,以崭新的面貌迎接即将开学的师生。
6月10日11时30分,郑州市惠济区法院执行局两名执行干警就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向安阳市龙安区法院申请协助执行扣押车辆。获知申请消息后,龙安区法院紧急抽派一组刚完成工作任务回院的执行法警赶往车辆停放点,成功将案涉车辆扣押。
为全力做好2020年春季开学复课期间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在鹿邑县第二实验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朱建军的带领下,提前谋划,聚焦重点,精准施策,以科学全面的防控举措筑牢校园安全屏障,静待全体师生的归来。
4月2日,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召开2020年检察工作会议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
鹿邑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英烈设施保护方面的作用,以法之名捍卫英烈荣光,针对鹿邑县烈士陵园纪念碑、墓碑等设施存在损毁的情况,于2019年清明节前夕向有关主管机关提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职责,检察建议发出之后,有关主管行政机关迅速采取行动,对检察建议提出的问题依法逐项整改落实履职到位。
为助力夺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胜利”,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在全县党员中开展“践行绿色环保 守护文明健康”主题党日活动的通知》要求,4月3日,鹿邑县人防办党员干部在“三网合一”会议室开展“践行文明健康 绿色环保生活方式”主题党日专题学习讨论活动。鹿邑县住建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人防办主任梁鹿林参加会议并讲话,会议由人防办党支部书记周磊主持。
2020年4月10日上午,鹿邑县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办公室负责人冯瑞、鹿邑县教体局基教股张咏梅书记一行莅临鹿邑县特殊教育学校检查验收县级文明校园创建工作。
河南省鹿邑县是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道家学派创始人、道教鼻祖老子故里,是“中国老子文化之乡”“中国传统文化实验区”“华夏历史文明传承创新区”。境内太清宫、老君台景区为国家4A级旅游景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映象网鹿邑讯(记者 申学南)按照省教育厅、县教体局统一部署,高三年级4月7日开始统一返校复学,为切实做好开学后新冠肺炎疫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