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任贵丽 裴靖娴)家住辉县市的张某某与家住新郑市的郭某某,两个陌生人因一场意外火灾发生了交集。2019年4月1日,郭某某回老家上坟时引发火灾,殃及张某某所种植的林木,张某某遂诉至辉县市人民法院。2020年6月9日,该院孟庄法庭法官任贵丽调解了这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
为了得出准确的赔偿数额,张某某被火烧过的林木其种类、损毁程度及损毁价值都需要进行司法鉴定,可张某某不但迟迟不交鉴定费,甚至在2020年6月5日提起了撤诉申请,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呢?法官任贵丽收到撤诉申请后并未直接受理,赶紧联系了张某某,询问撤诉原因。原来,原告家境并不富裕,司法鉴定的费用不低,他一时之间拿不出来,又觉得做不了鉴定赔偿的事遥遥无期,百般思量之下申请了撤诉。任贵丽深知当事人的难处,认为不能让当事人因此放弃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机会,经过与原、被告双方耐心细致的沟通、释法,2020年6月9日,双方当事人来到辉县市法院进行了民事调解。
调解当日,被告郭某某同意赔偿原告张某某16000元并当庭履行,原告张某某同意拿到赔偿后郭某某上坟烧火致张某某林木受损一事就一次性解决到底,双方自愿达成调解协议。2020年6月9日,原告张某某终于拿到了属于自己的财产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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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要好好感谢张所长啊!我们老两口现在终于能睡个安稳觉了。” 家住平顶山市优越路街道优越社区的孙发长、乔兰芝老两口手中拿着赡养调解协议书不断地重复着说。
近日,平顶山市卫东区蒲城司法所运用合适的调解技巧成功调解门楼张村村民张某卿与徐某霞之间的土地纠纷。
6月9日一大早,吴某与张某就来到开封市祥符区陈留法庭,在陈留法庭负责人李聪聪的主持和见证下,签署了事先达成一致意见的调解协议,吴某诉张某侵权纠纷一案,就此落下了止争符。
近日,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最高院有关规定和省法院部署要求,对发生在新乡市辖区内诉讼标的额为50万元以下的有关著作权、商标权纠纷的第一审知识产权民事案件进行管辖调整,指定由卫滨区人民法院管辖。映象网记者从新乡市卫滨区人民法院获悉,首件知识产权民事案件在卫滨法院调解成功。
2018年,平顶山市卫东区北环路街道下牛村的朱建国赶上了房屋拆迁,开发商对他家进行了补偿。本来这对朱家来说是件好事,不仅能住上新房子,还得到了补偿款,但是朱家却因此不太平了。
买卖车辆未办理过户手续,王某驾驶车辆时发生交通事故将他人撞伤,准车主王某某提供“转让协议”欲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庭审中“转让协议”未被法庭采信,最终王某、王某某被平顶山市石龙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共同对受害人陈某的伤害损失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月18日,鲁山法院让河法庭书记员乔凯旋主动协助法官,成功调解一起提供劳务者受害纠纷案件,受到案件当事人的称赞。
本是两件再普通不过的民间借贷纠纷案,本息合计不到5万元标的额,可最终却导致曾经的亲戚剑拔弩张,甚至还闹上了法庭,经过鲁山县人民法院中汤法庭耐心调解终于解开了双方的疙瘩。
8月29日早晨,在鲁山县法院联系帮扶的下汤镇尹和庄村一村民家,贫困户梁某伟握着驻村第一书记崔福旺的手激动地说:“崔书记,我听你的,这次确实是我错了,我以后一定会改掉我的臭脾气,孝顺好父母,再也不喝酒了。”听着梁某伟的话,第一书记崔福旺悬着的心也终于放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