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陈彦彬)春节临近,燃放烟花爆竹问题备受关注,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环境,还会引发安全事故。近日,辉县警方查处多起非法买卖、违规储存烟花爆竹案件。
1月21日,辉县市公安局薄壁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张泉河村某商店内查处一起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收缴烟花1个,鞭炮6挂,火柴炮13盒。按照法律法规,以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对违法行为人刘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3日,薄壁派出所民警在辖区大海乡两家商店内查处两起储存烟花爆竹案件。现场收缴烟花2个,火柴炮12条,摔炮2条,手纸炮30盒等。按照法律法规,以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对违法行为人李某、尚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
1月24日,辉县市公安局占城派出所按照局党委安排部署,充分发挥地近人熟的优势,深入村庄、集会、红白喜事店等地排查买卖、燃放烟花爆竹情况,民警在走访排查中查获一买卖烟火爆竹摊点。按照法律法规,对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魏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十五日。
1月13日,辉县市公安局冀屯派出所民警在辖区某商店查获违法销售烟花爆竹。按照法律法规,对非法买卖危险物质的王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五日。
1月25日,冀屯派出所在辖区走访调查中查获某批发部大量烟花爆竹。按照法律法规,以非法储存爆炸性危险物质对尚某处以行政拘留处罚十五日。
1月25日,洪洲派出所按照安排部署,深入辖区进行全面排查,查获一处买卖烟花爆竹摊点。按照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人郎某以非法买卖危险物质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1月25日上午,为消除办案单位在查处烟花爆竹打非"专项行动中的安全隐患,治安大队和派出所组织民爆公司专职人员,在吴村镇对收缴的烟花爆竹进行集中销毁,及时消除了安全隐患,极大震慑了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年关将至,为确保公共安全和减少环境污染,辉县市公安局根据统一部署,以前所未有的力度严厉查处燃放烟花爆竹违法行为。
辉县警方将进一步加大力度,以铁的手腕整治在禁燃区内违规买卖、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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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开展“平安守护”专项活动以来,为切实减少烟花爆竹燃放,保障人民群众财产和生命安全,固始县公安局认真落实全县全域禁燃禁放工作要求,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强化各项工作措施,为确保工作取得良好效果,日前,该局不断加大对辖区违规销售、储存、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力度。
近日,泌阳县象河乡注重工作实效,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及安全生产重点工作。
近期,西平县采取多项措施,继续全面禁售禁放烟花爆竹。
潢川县公安局严格执行通告要求,在全县范围内持续开展烟花爆竹禁售禁放宣传及排查整治工作,24小时不间断监控,坚决清除影响公共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大隐患,为辖区群众欢度佳节营造安全稳定的居住环境。
连日来,西平县公安局不断加大对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的查处力度,查获非法储存、销售烟花爆竹400余箱。
春节临近,为做好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安全监管工作,预防火灾和人身意外伤害事故发生,消除春节期间辖区各类安全隐患,1月26日,汝南县公安局王岗派出所结合“平安守护”专项行动,组织民辅警迅速行动、积极作为,与王岗镇人民政府通过集中清查、巡逻防控、宣传教育等多种方式全力做好辖区禁燃禁放烟花爆竹管控工作。
近日,舞钢市公安局杨庄派出所结合辖区实际,对辖区沿街商店售卖烟花爆竹情况开展了安全检查。
1月22日以来,通许警方连续查处3起非法储存、运输烟花爆竹案,行政拘留3人,收缴各类非法储存烟花爆竹20余箱。
春节临近,为给广大人民群众营造舒适、健康的节日环境,固始县公安局以“平安守护”专项行动为契机,多措并举扎实开展烟花爆竹禁燃禁放工作,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为了有效预防和减少爆炸等事故发生,消除安全隐患,全面贯彻落实南阳市全域全时段烟花爆竹禁燃禁放禁售要求,南阳市公安局卧龙区公安分局加大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宣传力度,切实做好严厉查处非法制作、储存、运输、买卖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