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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用妆,携手“童”行 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化妆品安全科普宣传活动

2022-05-26 16:55:26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讯(大象新闻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潘中兴)为进一步加强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工作,提升公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的认知水平,呵护儿童健康成长,5月25日,第16届全国爱肤日,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安全用妆,携手‘童’行”化妆品科普宣传活动。

化妆品已经成为民生关注的新热点。在我国,儿童化妆品是指供年龄12岁以下(含12岁)儿童,具有清洁、保温、爽身、防晒等功效的化妆品。2023 年 5 月 1 日后生产的儿童化妆品,将全部在显著位置标识“小金盾”标识。

此次宣传活动采用“四进”、“四上”、“一平台”的方式,进企业、进社区、进医院、进机关;上商场、上药店、上母婴产品店、上公园;进电台的方式。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宣传人员分别到恒久远药业、心连心社区、新乡县人民医院、新乡县政府单位、新阳光优品生活商场、本草堂医药、宝贝生活超市母婴店、新乡县京华园等地进行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以及相关法律的宣传。

当日上午,在显示屏播放“5·25爱肤日”科普动画片,让公众了解到儿童化妆品安全和合理使用知识;在现场展示讲解儿童化妆品标识“小金盾”,发放宣传资料,解答现场咨询,科普关于儿童的皮肤特点、儿童化妆品的选择和使用知识;加强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等新规的科普;宣传化妆品基本知识,普及选用化妆品注意事项,帮助消费者学会鉴别化妆品,树立科学用妆的正确理念。

化妆品科普宣传活动,新乡县市场局共悬挂宣传横幅6条,宣传展板16块,发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及化妆品安全用妆宣传册等300余份,现场接受群众咨询2000余人。

通过此次化妆品科普宣传活动,提升了广大化妆品经营使用单位和广大人民群众对化妆品特别是儿童化妆品安全合理使用知识的认知度,提高了广大群众对《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儿童化妆品监督管理规定》的普及率、知晓率、提高了群众对儿童化妆品安全使用的认知水平,努力营造化妆品市场良法善治,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用妆安全。

(映象网新乡新闻热线:18803624444,投稿邮箱:hnrcnxx@163.com。映象网“大象陪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新乡,化妆品,儿童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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