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讯(河南广电融媒体记者 崔新保 通讯员 高敏)“没错,我数了,是56万元,感谢法院,你们办案效率太高了”李某激动地说。近日,新乡市新乡县法院执行局和刑事庭联动调解,成功执结一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被执行人王某如约将执行款交予申请人马某等二人,捍卫了司法权威,获得了一致的好评。
据了解,王某饮酒后驾驶轿车,在某餐厅门口将李某撞成重伤,李某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王某事故后驾车逃逸。经认定,王某承担全部责任,李某不承担责任。李某家属将王某诉至法院,要求民事赔偿。案件经过审理,由王某赔偿李某、马某(李某家属)各项损失873349.98元。判决生效后,王某未能如期履行义务,马某二人无奈向新乡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局法官马祥峰接到案件后高度重视,仔细研判案情,查阅案卷的同时向刑庭承办法官常利娜了解刑事案件进展情况。恰逢刑事案件刚刚开庭,通过对执行、刑事案件的全面梳理,双方一致认为,如果机械定罪量刑,被执行人一旦入狱服刑,民事赔偿的判项将很难真正得到执行,如果赔偿部分调解,则能最大程度化解案件背后的矛盾,既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义务,又解决了申请人的燃眉之急。
由于申请人已年过花甲,为避免两位老人来回路途奔波,马祥峰、常利娜决定到申请人家中询问情况、进行调解。他们了解到两位老人已丧失劳动能力,日常生活来源主要靠子女供养,“老年丧子”使老人生活一下没了着落,繁杂的司法程序又令老人难上加难。两位法官立即安慰老人,并向他们详细说明案件进展情况,耐心释明了案件调解的优势。最终两位老人同意调解,并愿意在赔偿数额上做出让步。临别时,两位法官作出承诺,保证案件快审、快执,一定给他们一个满意的答复。
到法院后,马祥峰将正在取保候审的王某叫到了调解室,并邀请常利娜共同参与调解。他们将两位老人的生活现状如实告知王某,希望他能够用实际行动弥补过错,主动筹款赔偿老人损失,同时讲明了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常利娜从量刑角度,分析了积极赔偿的利好政策,鼓励王某放眼长远,理性权衡,争取获得对方谅解,从宽处罚。在两位法官联合调解下,王某认识到了拒不履行判决的严重性,表示愿意积极筹款赔偿。
案件在多方努力下,最终达成和解协议,王某赔偿马某二人56万元,并承担案件的受理费及保全费,申请人同意放弃剩余赔偿款及利息。
协议生效后,王某积极筹借资金,将赔偿款悉数交给马某和李某,和解协议履行完毕,马某二人也向办案法官提交了《刑事谅解书》,建议法院对王某判处缓刑。一场纷争圆满化解。两位法官此刻感到十分欣慰,不仅因为了却了一桩案件,更是用实际行动兑现了对老人的诺言。
(映象网新乡新闻热线:0373-3690006 13937155963 18238766000,投稿邮箱:hnrxxxw@163.com)
近日,新蔡县司法局古吕司法所召开11月份人民调解员培训会,对公众安全感和政法机关执法满意度“双提升”工作再度安排,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近日,商水县公安局网警大队为辖区敬老院送去生活物资,解决了老人们的燃眉之急,受到群众的一致好评。
1997年,小赵的父亲老赵与王阿姨再婚,由于种种原因,这场黄昏恋仅仅持续了三年便以离婚收场。再婚期间,老赵与王阿姨没有孕育子女。
近日,汝南县东官庄镇官庄社区周某因丈夫张某喝酒、酒后家暴等问题找到汝南县佳合调解中心主任邓香云申请人民调解。
11月10日,一起同居析产纠纷案件的当事人靳某,将一面写着“大公无私,一心为民”的锦旗送至鹤壁市淇滨区法院行政综合审判庭,表达对承办法官及工作人员的感激之情。
近日,汝南县人民法院老君庙法庭再次组织召开人民调解员培训会,辖区内部分调解员及村(社区)干部参与培训。
近日,为解决双方矛盾,汝南县老君庙镇老君庙村委支部书记来到法庭寻求帮助。老君庙法庭法官在详细了解双方争议事实后随即赶赴现场,对双方宅基进行了实地查看和测量。
日前,罗山法院灵山法庭成功化解了一起因土地使用权引起的邻里纠纷,维护了两家人二十多年的睦邻友好关系,获得了双方当事人的一致称赞。
中国共产党的根基和血脉在人民。
11月10日上午,鹤壁市鹤山区鹤壁集镇派出所调解室内传出一阵掌声,当事人双方握手言和,一起互殴案件得到了妥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