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新乡市公安交管部门向全市发出《关于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中规定,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查处;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骑乘摩托车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为落实《通告》要求,降低交通事故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伤害率,全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日前,新乡市交警在全市开展了专项执法。
新乡市交警在市内多个路口展开行动。在新一街与人民路交叉口,随着执勤交警打出靠边停车的手势,一些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陆续拦下,并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乘人员,交警依法给予了记分、罚款等相应处罚。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现场签订文明交通守约书,并穿上黄马甲在路口体验交通劝导工作。
小小的安全头盔究竟为何如此重要?新乡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给出了解释:当驾驶人头部与地面发生碰撞时,安全头盔的外壳可以扩散冲击力,有效避免头骨开裂;当驾驶人头部受到碰撞,即使没有出现外伤口,脑组织也可能因此受到伤害;安全头盔内部可吸收撞击力,从而减轻对脑组织的伤害程度。有专项统计数据显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死亡率下降40%左右,而不佩戴安全头盔者头部损伤率是佩戴安全头盔者的2.5倍,不佩戴安全头盔者致命伤是佩戴头盔的1.5倍。可以说佩戴安全头盔绝对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头”等大事。
日前,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西峡县发起春季道路养护大会战,13个养护道班200余名养护工作人员布阵全县境内300余公里国省道干线,聚焦路面病害、安全隐患、安全标示、道路清理等开展全面整治。
为贯彻落实省市禁毒委员会关于禁种铲毒工作的部署,确保禁种铲毒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3月24日,延津县生态环境局、人社局联合组成核查组对魏邱乡禁种铲毒工作进行检查。
近日,新乡经开区制定出台《新乡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营商环境考评制度,重点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各成员单位日常工作考核,综合反映各成员单位优化营商环境的实绩实效,为抓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供坚强的制度保障。
3月24日下午,开封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积极组织开展“关爱生命 文明交通伴我行”“一盔一带”安全守护主题宣传活动,切实提升干部职工交通安全感和参与度。
近日,新乡经开区营商环境办组织召开行政服务中心实体政务大厅常见问整改推进会议。大厅各进驻部门、综窗全体人员参加会议。
为有效推进形成工业用地高效利用的良性循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延津县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标准地+承诺制”。
3月23日,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该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光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全体人员及县域内两家城镇燃气运营单位、一家民用液化石油气充装单位、两家车用气瓶充装单位负责人参加会议。
根据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下发的《关于开展码上放心追溯平台药品零售企业日常操作使用培训的通知》(豫药监药流便函〔2022〕9 号)要求,3月24日上午,新乡县各药品零售企业组织各自的员工通过手机和电脑等方式参加日常操作钉钉直播培训。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有效防范生态环境污染风险隐患,牢牢守住疫情防控环境安全防线,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全力以赴做好生态环境领域疫情防控工作,为获嘉县人民群众健康发挥积极的职能作用。
3月21日,安阳市公安局殷都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镇区中队走进水冶中心学校、水冶镇一中等学校,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文明进校园宣传活动,3000余名师生参加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