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1日,新乡市公安交管部门向全市发出《关于骑乘电动自行车、摩托车佩戴安全头盔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其中规定,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骑乘电动自行车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严格查处;在全市行政区域内,骑乘摩托车人员须佩戴安全头盔,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将依法处罚。为落实《通告》要求,降低交通事故对电动自行车、摩托车骑乘人员伤害率,全面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日前,新乡市交警在全市开展了专项执法。
新乡市交警在市内多个路口展开行动。在新一街与人民路交叉口,随着执勤交警打出靠边停车的手势,一些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被陆续拦下,并对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头盔的摩托车驾乘人员,交警依法给予了记分、罚款等相应处罚。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电动自行车驾驶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其现场签订文明交通守约书,并穿上黄马甲在路口体验交通劝导工作。
小小的安全头盔究竟为何如此重要?新乡市公安交管部门相关负责同志给出了解释:当驾驶人头部与地面发生碰撞时,安全头盔的外壳可以扩散冲击力,有效避免头骨开裂;当驾驶人头部受到碰撞,即使没有出现外伤口,脑组织也可能因此受到伤害;安全头盔内部可吸收撞击力,从而减轻对脑组织的伤害程度。有专项统计数据显示,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使受伤者的死亡率下降40%左右,而不佩戴安全头盔者头部损伤率是佩戴安全头盔者的2.5倍,不佩戴安全头盔者致命伤是佩戴头盔的1.5倍。可以说佩戴安全头盔绝对是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头”等大事。
日前,围绕道路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西峡县发起春季道路养护大会战,13个养护道班200余名养护工作人员布阵全县境内300余公...
为贯彻落实省市禁毒委员会关于禁种铲毒工作的部署,确保禁种铲毒工作深入开展并取得实效,3月24日,延津县生态环境局、人社局...
近日,新乡经开区制定出台《新乡经开区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考评办法(试行)》等一系列营商环境考评制度,重点加强优化营商环境...
为有效推进形成工业用地高效利用的良性循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延津县自然资源局积极推进“标准地+承诺制”。
3月23日,新乡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召开城镇燃气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该县市场监管局副局长王光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全体人员及...
根据河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处下发的《关于开展码上放心追溯平台药品零售企业日常操作使用培训的通知》(豫药监药...
针对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有效防范生态环境污染风险隐患,牢牢守住疫情防控环境安全防线,新乡市生态环境局获嘉分局高度重...
3月21日,安阳市公安局殷都分局交通管理大队镇区中队走进水冶中心学校、水冶镇一中等学校,开展“一盔一带”交通安全文明进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