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原阳县人民法院执行局不断强化善意执行理念,在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权益的前提下,谨慎使用冻结、查封、限制高消费等强制措施,灵活实施“分批履行”“放水养鱼”等挽救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生产经营的不利影响,实现企业和劳动者双赢。
日前,原阳法院依法审理完结某物流有限公司与新乡某种植有限公司、成都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票据纠纷一案。判决新乡某种植有限公司、成都某景观工程有限公司十日内支付某物流有限公司票据款119833.88元及利息。判决履行期届满后,被执行人未能及时向申请执行人支付票据款119833.88元及利息。某物流公司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立案后,执行员依法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同时,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时冻结被执行人的银行账户、查控名下财产。冻结账户仅两天,被执行人新乡某种植有限公司就提出希望将公司账户解冻,并且不对他们采取限制高消费及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等强制措施,他们公司最近正在招标,生意正是火热之时,成为被执行人在网上都能查到,一旦纳入黑名单,那么他们的招标基本就无望了。这让执行员陷入了两难,双方都是企业,申请人需要钱,被执行人也需要发展。
执行员考虑到涉企业发展问题,并且该企业也是新乡市发展比较好的小型企业,向领导汇报相关案情后,便立即接洽相关部门,走访调查相关情况,在核查属实的情况下,按照法律规定及时将企业解除该资金冻结,并且暂时不将其纳入失信人员名单,但是其应当及时履行义务,新乡某种植有限公司表示同意。不久,新乡某种植有限公司便将案款一次性支付至原阳县人民法院执行专户中,执行员立即将案款发放至申请人账户中,至此困扰两个企业的两难之事顺利化解。(许剑波 李昊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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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6日上午,信阳市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何晓伟,副局长史训利,执行局三庭庭长郑鹏飞一行到光山县法院调研指导执行权机制改革工作并召开座谈会。光山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付晓虎,党组副书记管余晶,执行局负责人陈梦扬及执行干警代表参加了座谈。
为贯彻落实全省法院执行工作推进会精神,持续推动集中执行活动提质增效,进一步树立司法权威,巩固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4月6日,新蔡县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阳光执行、法检同行”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4月6日,在西平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郭俊、部分县市人大代表见证监督下,西平县人民法院开展“豫剑执行”专项执行行动。
4月6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在保险公司的协助执行下,通过强制扣划提取被执行人投保保险的现金价值,成功执结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件,有力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及时兑现,同时也给试图通过购买保险逃避执行的“失信人”敲响了警钟。
为进一步巩固执行成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4月6日,正阳县人民法院集结出征,亮剑出鞘,开展了涉民生、营商环境“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邀请了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耀强监督执行,助力该院“豫剑执行”专项执行活动,部分驻马店市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全程参与、监督、见证执行活动,进一步增强了执行工作的透明度,提升了群众对执行工作的认同感。
为强力兑现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联合惩戒失信拒执行为,进一步推进解决执行难,营造守法诚信的法治环境,4月4日上午,正阳县人民法院、正阳县公安局召开警务执行联动工作推进会。
近日,三起案件的申请人相约来到新密法院,分别向执行法官赠送锦旗,表达对执行工作和执行法官的认可和感谢。
为进一步巩固执行成果,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日前,光山县法院利用被执行人清明节集中返乡的有利时机,集结出征,亮剑出鞘,开展了第二次“豫剑执行”助企纾困保民生专项集中执行活动。
被执行人为何神情焦急携带现金来到登封法院执行局?原来是来主动履行还款义务了。据了解,邓某与席某因民间借贷纠纷诉讼至登封法院,最终双方达成调解,确认被告席某欠原告邓某共计七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