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开封讯(记者 崔学庆)4月28日,苏某驾驶面包车除了载人,还载了100斤白酒,不仅客货混装,还给同车人带来巨大安全隐患。该面包车爆胎后,苏某连警戒区也没有设置就忙着修车,被巡逻民警发现后,民警帮助他排除了故障,但苏某涉嫌的多项违法也被民警依法逐一查处。
当日上午8时许,河南省高速交警总队三支队民警袁天顺、辅警李辉巡逻至京港澳高速公路608公里西半幅,远远看见一辆灰色面包车停车路边,车边围了几个人正看一男子在卸轮胎,车后没有设置警示标志,民警立即停车了解情况。
原来,卸轮胎的正是该车驾驶员苏某,新乡辉县人,当天带着同村的3名妇女和3个孩子到郑州去玩,没想到,刚上高速公路没多久,车辆就爆胎了,差一点儿酿成交通事故。由于车上没有警告标志牌,苏某什么安全措施都没有采取,就直接开始卸起轮胎。民警在故障车后方设置好警戒区后,很快帮助苏某换好了轮胎。
检查苏某证件时,民警突然发现面包车内有两个白色的大塑料桶,还闻到淡淡的酒味。打开一个桶盖,一股浓烈的白酒味更是扑鼻而来。而此时,还有3个孩子正围坐在两个酒桶周围。苏某说这是亲戚家自酿的白酒,给别人捎的。
一个塑料桶上标明25升,这两个塑料桶就装了约100斤白酒,由于酒精属于危险物品,民警表示,一想到7人坐在这么个“炸弹”旁边,着实为这车人捏了一把冷汗。
民警严厉批评了苏某的违法行为,并把其就近带离高速公路后,对其故障停车后不按规定设置警示标志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记3分,对其客货混装违法行为处以200元罚款,对于其涉嫌运输危险物品的违法行为,移交当地公安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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