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新乡讯(记者 崔学庆 实习生 冯二宽 通讯员 郭歌 杜力)帮微商转发个广告,就有人加微信好友要求买产品。这么火的产品,有什么猫腻?近日,新乡市公安局花园分局在市公安局犯罪侦查支队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在多警种的支持配合下,转战江西、江苏两省多地,行程两千余公里,打掉一个以微信平台虚假购买为手段,诱骗受害人不断缴纳代理费的网络电信诈骗犯罪团伙,将实施网络电信诈骗的8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查扣用于作案的电脑、手机30余部。
2018年12月,王某通过搜索功能申请添加了新乡市牧野区张女士的微信好友。王某请求张女士帮忙转发其代理的一款足膜保健产品广告,善良的张女士并没有多想,就帮她转发在了朋友圈和几个微信群中。
转发了一次后,很快有两名陌生人添加了张女士的微信,称想购买产品。张女士感觉产品挺热销,便联系王某,要求发货。王某称,想进货必须先成为代理商,最低级别代理是10盒起进货,张女士便通过微信给王某转账1480元,获得一级代理的身份。
不久,又陆续有买家跟张女士提出要货。张女士看到产品这么受欢迎,就跟王某说了继续拿货的事情。王某发了一张图给张女士,告诉她只有代理身份升级才有资格发展继续拿货,而且代理等级越高,拿货价也越低,利润也就越大。于是,在王某的逐步诱导下,张女士又转账给王某共两万八千余元,由一级代理、二级代理逐步升级成了“总代理”。
在王某要求其花费6万元进行终极升级的时候,感到事情不太对劲的张女士婉拒了这个要求。在王某再三劝说下,张女士下达了最后通牒,表示不再升级并要求对方返还其提成。这时张女士才发现,自己的微信已被王某拉黑,之前要货的几个微信好友也同时无法联系。这时张女士才恍然大悟,于2019年1月26日向花园分局报了警。
接到报警后,花园警方高度重视,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案件侦办工作。根据掌握的线索,专案组民警确定张女士遭遇的是一个分工明确的网络电信诈骗团伙。在市局犯罪侦查支队的具体指导帮助下,在多警种的支持配合下,经过缜密侦查,抽丝剥茧,办案民警锁定了犯罪嫌疑人分别藏身于江苏徐州新沂市和江西南昌进贤县,并于2月19日兵分两路对嫌疑人进行突击抓捕。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2月20日,一路民警在徐州新沂市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头目王某。同日,另一路民警成功捣毁位于江西南昌进贤县的犯罪窝点,现场抓获7名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用于作案的电脑、手机30余部。
经审讯,8名犯罪嫌疑对通过微信实施诈骗的犯罪实施供认不讳。据悉,嫌疑人王某、周某等人于2018年8月间成立了一家所谓的“电信营销公司”,通过网上发布招聘信息的方式招收年轻人充当“售前”和“售后”的角色。“售前”专门从微信各种群聊里面找正在做微商或者想做微商的人作为特定侵害对象,诱导对方在朋友圈转发自己的产品。然后,再让“售后”假买商品的方式,造成产品热销的假象,诱骗受害人代理产品,不断升为更高一级代理商,骗取所谓的“代理升级费”。据警方初步查明,被该团伙诈骗的群众约20余人,涉案金额近百万元。
目前,王某等8名犯罪嫌疑人已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新乡新闻热线15903739797 13937155963 邮箱:hnrcnxx@163.com映象网3.15“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今年49岁的刘树恒是新乡市公安局花园分局天太社区的一名社区民警。从事社区工作以来,他不嫌“贴冷脸”,不怕吃“闭门羹”,用真心,动真情,把自己的心血汗水注入社区警务工作,使自己从“门外汉”变成“行家里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