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新乡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齐慧)“法官,这是俺家人欠的钱,一分不少,恁别再拘留他了!”近日,新乡县人民法院一被执行人家属代替被执行人履行了法律义务。
李某、王某二人合伙出资成立一家加工厂,2018年6月,由于经营不善加工厂倒闭,仓库设备等物品出卖后获得款项6万余元一直由李某保管。王某多次要求分割该笔款项遭拒后诉至新乡县法院并胜诉,判决生效后,李某拒不履行判决书确定的义务。
2019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向被执行人李某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被执行人李某并未如实向法院报告财产,执行法官遂上门释法,不厌其烦地讲解拒执后果,但李某仍不以为然,只说钱被花了,没钱还账,便闭目坐在一旁不再言语,以此消极对抗。
执行法官当即决定依法对李某采取拘留措施,一旁李某的妻子看到拘留决定书后,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立即向执行法官承认错误,并保证立即履行法律义务,于是开始积极筹措款项。
当天下午,被执行人妻子如数履行全部案款,至此,一起合伙纠纷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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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13日,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人卫辉某银行的《执行结案申请书》,声明卫辉某银行与被执行人王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归还所有欠款,案件执行完毕,向卫辉法院申请执行结案。
8月13日,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收到申请人卫辉某银行的《执行结案申请书》,声明卫辉某银行与被执行人王某等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归还所有欠款,案件执行完毕,向卫辉法院申请执行结案。
近日,民工老刘、老许带着一封感谢信来到新乡县人民法院,信上没有华丽的辞藻和语言,却表达出了对新乡县法院全体干警和执行工作最大的肯定和嘉奖。
近日,经过新乡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次上门释法,了解拒执后果及失信危害后,被执行人王某表示:“失信人真不是好当的,我马上还款!”
6月3日,被执行人新乡某交通公司被新乡县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公司纳税账户后,迫于压力,主动履行了5万元执行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