映象网新乡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王伟祯 曹玉春)“俺爸妈欠人家钱,被列入黑名单了,连高铁都不能坐,我要帮他们还款。”7月8日上午,在卫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名年轻人对执勤法警说。在执勤法警的帮助下找到执行法官,清偿了5万元欠款。
原来,早在2005年11月,这位年轻人的父亲景某和母亲张某,因经营超市需流动资金,向同村李某借款5万元,口头约定按月支付利息,当利息支付到2007年初后,将超市转让,离开家乡与年轻人在外地一起生活。因找不到景某、张某,2018年5月,李某一纸诉状将他们诉至卫辉市人民法院,请求判决景某、张某归还现金5万元。经合法传唤,景某、张某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庭审调查确认景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2005年11月28日向李某出具有5万元借条一份。依法判决景某、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李某借款5万元。判判决生效后,李某向卫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7日,执行立案后,首先通过司法专邮及直接送达方式给被执行人景某、张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失信人风险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证券、工商、车辆等登记信息;还查询了不动产登记信息,未发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于是卫辉法院作出了执行决定书,将两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当一把把执行利剑挥向两被执行人后,景某夫妇仍未现身,因被执行人长期不在家,又查找不到踪迹,且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约谈申请人李某,卫辉法院依法做出了终本裁定。景某、张某两被执行人近期因事外出需乘坐高铁时发现无法购票,方才得知自己被列入了失信人名单,于是,在儿子帮助下筹措了5万元,前往卫辉法院替他们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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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河南省星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卫辉市太公镇分公司金银花种植基地里,30多名务工群众正忙着采摘金银花。示范园负责人王安民:“金银花收获正当时,我们将迎来首轮收获期。”
卫辉市司法局组织召开了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培训会。
5月27日上午,卫辉市人民法院安都法庭调解一起赡养纠纷案,三被告当庭履行了老母亲6000元赡养费。
在经历了新冠肺炎疫情漫长的假期后,即将开学的花季少女段某生活费有了着落。5月13日,她从卫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领取了自己的3360元抚养费。
“现在我们村大变样了,路也修了,广场也有了,吃饭完还能去锻炼身体,村里也干净了,腰包里也比以前鼓了,真没想到能有今天的幸福日子。”每当看到别人羡慕的眼神,82岁的村民李致强就抑制不住内心的骄傲和自豪。
“张女士,被告今天委托他妹妹把赔偿你的医疗费送到法院,请你来法院把钱领走吧,”近日,张女士接到河南省卫辉市人民法院速裁庭书记员郭丽丽打来的电话,她疑惑了“还没开庭呢就让去领钱,真的吗?”当张女士从书记员手中接过4200元钱,并在援助律师的帮助下在撤诉申请书上签下自己的名字时,她才确定这是真的。
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下,不少贫困劳动力外出务工计划被打乱,收入锐减,造成已脱贫群众存在返贫风险、未脱贫群众脱贫难度加大。为确保如期高质量打赢脱贫攻坚战,帮助贫困劳动力就近就业,今年以来,卫辉市创新带贫思路,拓宽就业渠道,帮助贫困劳动力实现稳定就业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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