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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失信被限高 儿子出面代还款

2019-07-1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新乡讯(记者 崔学庆 通讯员 王伟祯 曹玉春)“俺爸妈欠人家钱,被列入黑名单了,连高铁都不能坐,我要帮他们还款。”7月8日上午,在卫辉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一名年轻人对执勤法警说。在执勤法警的帮助下找到执行法官,清偿了5万元欠款。

原来,早在2005年11月,这位年轻人的父亲景某和母亲张某,因经营超市需流动资金,向同村李某借款5万元,口头约定按月支付利息,当利息支付到2007年初后,将超市转让,离开家乡与年轻人在外地一起生活。因找不到景某、张某,2018年5月,李某一纸诉状将他们诉至卫辉市人民法院,请求判决景某、张某归还现金5万元。经合法传唤,景某、张某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庭审调查确认景某与张某系夫妻关系,2005年11月28日向李某出具有5万元借条一份。依法判决景某、张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归还李某借款5万元。判判决生效后,李某向卫辉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3月7日,执行立案后,首先通过司法专邮及直接送达方式给被执行人景某、张某发出了执行通知书、失信人风险告知书、限制高消费令等法律文书;又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了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信息,未发现被执行人名下有证券、工商、车辆等登记信息;还查询了不动产登记信息,未发现有不动产登记信息;于是卫辉法院作出了执行决定书,将两被执行人纳入失信人名单并限制高消费。当一把把执行利剑挥向两被执行人后,景某夫妇仍未现身,因被执行人长期不在家,又查找不到踪迹,且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经约谈申请人李某,卫辉法院依法做出了终本裁定。景某、张某两被执行人近期因事外出需乘坐高铁时发现无法购票,方才得知自己被列入了失信人名单,于是,在儿子帮助下筹措了5万元,前往卫辉法院替他们履行判决确定的还款义务,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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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关键词:卫辉 法院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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