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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离婚后拒付抚养费 法官耐心调解化纠纷

2019-06-11  来源:映象网

映象网新乡讯(记者 崔学庆)父母有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小马的母亲张某以离婚为由拒不支付小马的抚养费,为逃避执行躲到亲戚家“避难”,近日,张某于凌晨时分被法院干警依法拘传。正是机关算尽一场空。

2016年5月,张某、马某经河南省新乡县人民法院调解后离婚:小马由父亲马某抚养,母亲张某自2016年5月起每月支付小马300元抚养费至其年满18周岁。自从离婚后,离婚协议中所约定的抚养费张某分文未付。2019年5月,在父亲马某的带领下小马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阶段,干警先后两次上门执行,张某每次都以“已经离婚,先前事宜不想多谈”对干警避而不见,此后更是电话不接,失去踪影。张某的消极对抗并没有奏效,经过多次实地摸排、打听,执行干警得到张某行踪:其在十几公里外的亲戚家“避难”。针对张某白天外出打工,晚上回亲戚家休息的作息特点,执行干警决定利用夜间休息时间对张某采取强制措施。5月28日凌晨时分,执行干警驱车来到张某所在处,经过搜查,最终将躲在衣柜的张某搜出并予以拘传。

法院羁押室内,承办法官从情理入手,耐心对其普法教育:“离婚并不能消除你与小马间的抚养关系,血浓于水,你现在的行为对孩子心理上造成的伤害有多大,你想过没有?亡羊补牢为时不晚,你和孩子间的情谊还有补救的机会!”同时,承办法官明确告知张某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及风险。经过一番说理教育,张某认识到了错误,真心悔悟,承诺会尽快将三年来未付的抚养费补齐。

6月3日,张某带着七千多块钱来到法院了结案件。

(新乡新闻热线 13937155963 邮箱:hnrcnxx@163.com映象网“大象帮办”电话180 0371 9699)

文章关键词:女子 离婚 抚养费 法官 调解 责编:高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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